回國一個月了,陸續收到兩筆小額扣款,說是過路費。終於剛剛要到美方明細單,說是租用etoll設備費用(19.75美元)和過路費(四筆不到10)。我租車合同中無租用條款,提車時也從未提及,交費路段我們都是人工收費或信用卡)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?

5 回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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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打擾一下,請您耐心解釋一下!確實不瞭解,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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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呵呵,你不想按照租用來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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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感覺你的etoll是打開狀態,否則不會扣10元過路費。 有的收費通道很不明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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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你是否走過自動交費道路,沒有收費口的,只是在路的上方一個裝置,不認識的話根本不知道那個是收費的。NYC和麻州有這種。可能不知道的情況下被扣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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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不知道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