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可笑了!那麼德國駐華大使館如何要求兩者必須其一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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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租車用戶

沒什麼可笑的,已經有網友按照德國使館網站上公佈的:法官名字花三百元辦理了“宣誓翻譯認證件”,在維爾茨堡把別人車颳了,警察來了看了他的“宣誓翻譯件”說:不知道這個法官,也不承認翻譯件合法性。好在沒大事,只是罰了錢。其實在國外開車,認真的遵守交通法規才是最重要的。